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2019年成品油公路配送招投标项目(第三次)
2019年成品油公路配送招投标项目谈判结果公示
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2019年成品油公路配送招投标项目(第三次)的谈判工作,已于2019年6月14日10:00分(中石化大厦A塔3702室)进行谈判,并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原则及方式完成了谈判工作,现将谈判结果公示如下:
1、惠州市顺风石油运输有限公司
标段号 | 成交下浮率(%) | 成交合同运量 |
标段9 | 0 | 98% |
标段10 | 0 | 98% |
标段11 | 0 | 98% |
2、广州市鸿鹏石油运输有限公司
标段号 | 成交下浮率(%) | 成交合同运量 |
标段6 | 0 | 100% |
3、广州市江利运输有限公司
标段号 | 成交下浮率(%) | 成交合同运量 |
标段7 | 0 | 100% |
4、湛江市嘉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
标段号 | 成交下浮率(%) | 成交合同运量 |
标段18 | 0 | 90% |
标段19 | 0 | 90% |
标段20 | 0 | 90% |
标段21 | 0 | 90% |
5、清远市新运力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
标段号 | 成交下浮率(%) | 成交合同运量 |
标段12 | 0 | 96% |
标段13 | 0 | 96% |
标段14 | 0 | 96% |
公示时间:2019年6月15日 至2019年6月17日止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独家谈判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代理提出。招标代理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、投诉书等相关资料,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。
招标人名称: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
日 期:2019年6月14日